2016年江門市農業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基本情況。
1、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江門市農業局,加掛中共江門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牌子,是主管全市農業、農村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能: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農業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開展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改革與發展問題的調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議,指導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農村體制改革。擬訂種植業、畜牧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有關產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等。內設副處級局1個(市畜牧獸醫局),12個職能科室及市紀委派駐農業局紀檢組。
納入部門預算編制單位包括局機關和10個下屬事業單位。其中:參公管理事業單位4個(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市農村財務管理辦公室、市農機安全監理所和市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測試中心),公益一類事業單位5個(市農作物病蟲測報中心站、市農業科學研究所、市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市農業環境監測站),公益二類事業單位1個(市農業科技創新中心)。
2、人員構成情況。
江門市農業局局機關共有編制61人(含紀檢派駐人員),實有58人,離退休95人,機關雇員5人,其他人員1人(遺屬人員)。
屬下10個二級預算單位:共有編制134人,實有120人,雇員7人,合同工48人,離退休49人。
(二)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中央、省、市“三農”工作決策部署,以全面深化農業農村改革、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為主線,著力調結構穩糧增收、轉方式提質增效、抓改革固本添力、強法治興農護農,加快推進農業大市向農業強市轉變,促進全市農業農村經濟協調健康發展和美麗幸福僑鄉建設。
(1)加快現代農業強市建設。一是重點打造“三大平臺”,二是加大力度培育“十大龍頭企業”,三是創建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
(2)推進農村改革發展。一是深化農村綜合改革,二是抓好新農村連片建設工程,三是健全涉農矛盾化解機制。
(3)抓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6年部門收入預算8,197.2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6,982.83萬元,占85.19%;基金預算828.7萬元,占10.11%;事業收入31.15萬元,占0.38%;事業單位經營收入123.52萬元,占1.51%;其他收入69.09萬元,占0.84%;上級部門補助收入52萬元,占0.63%;上年結轉結余109.95萬元,占1.34%。
三、支出預算說明
(一)支出總體情況
2016年部門支出預算8,197.24萬元,其中本年支出8155.32萬元,占99.49%,結轉下年41.92萬元,占0.51%。
本年支出8155.32萬元,包括:科學技術(類)支出50萬元,占0.6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106.97萬元,占13.5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361.35萬元,占4.43%;城鄉社區(類)支出878.70萬元,占10.78%;農林水(類)支出5516.79萬元,占67.65%;住房保障(類)支出241.51萬元,占2.96%。
(二)公共財政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6年公共財政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7865.75萬元。其中:
1.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3976.12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
(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106.97萬元,其中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912.76萬元,事業單位離退休194.21萬元;
(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361.35萬元,其中行政單位醫療217.62萬元,事業單位醫療94.74萬元,其他計劃生育事務支出49萬元;
(3)農林水支出(類)支出2266.29萬元,其中行政運行支出1468.30萬元,事業運行支出797.99萬元;
(4)住房保障(類)支出241.50萬元,其中住房公積金215.38萬元,購房補貼26.12萬元。
2.項目支出預算3889.63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
(1)城鄉社區支出828.70萬元。包括農業土地開發資金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268.70萬元,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安排的支出(公有房屋)560萬元;
(2)農林水支出-農業1410.93萬元。包括行政運行78.30萬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務47.90萬元,事業運行156.41萬元,科技轉化與推廣服務83.04萬元;病蟲害控制318.45萬元,農產品質量安全152.78萬元,執法監管76.40萬元,統計監測與信息服務49萬元,對外交流與合作48萬元,農業資源保護修復與利用20萬元,其他農業支出380.65萬元。
(3)農林水支出-扶貧-其他扶貧支出1650萬元。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6年江門市農業局(含下屬單位)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103.55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72.16萬元,主要包括公務用車輛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過路過橋費以及年審稅費等支出;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31.39萬元,主要是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103.55萬元,比上年預算減少37.44萬元。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72.1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33.30萬元,減少原因:從2015年10月起農業局機關和4個參公(依公)事業單位實行公務車改革,減少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31.39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4.14萬元,減少原因: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公務接待管理有關規定,厲行節約。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