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江門市信訪局預算公開
2016年江門市信訪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江門市信訪局是主管全市信訪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負責處理人民群眾來信來訪、網上信訪工作;負責中共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交辦、轉辦信件和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信件的辦理工作;負責檢查、指導、督促各市(區)和市直部門的信訪工作;做好信訪人民的思想疏導、矛盾化解工作;負責綜合分析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和情況征集、篩選工作,提供信訪信息和建議;對帶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訪問題開展調研,向黨委、政府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按照國務院《信訪條例》和《廣東省信訪條例》的規定,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對有關處理信訪問題的部門或單位提出獎勵或處罰的建議;負責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納入部門預算編制的只有江門市信訪局本級單位,沒有下屬行政(事業)單位。
(二)人員構成情況
江門市信訪局共有編制17人,實有人數17人。另有雇員3人。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2016年,市信訪局繼續扎實推進信訪工作制度改革,推動信訪在法治化軌道上運行,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加強“兩個條例”宣傳和培訓力度,引導群眾依法反映訴求;加強矛盾排查和信息預警,及時化解不穩定苗頭;認真貫徹中央和省有關會議精神,強化督辦機制切實抓好信訪業務規范化建設;繼續加大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力度,努力減少積案存量控制增量;繼續做好敏感時期信訪維穩工作,維護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6年部門收入預算442.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442.1萬元,占100%。
三、支出預算說明
(一)支出總體情況
2016年部門支出預算442.1萬元,其中本年支出442.1萬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385.07萬元,占87.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28.94萬元,占6.55%;住房保障(類)支出28.09萬元,占6.35%
(二)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442.1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342.4萬元。
項目支出預算99.7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業務接待費、辦公設備購置經費、專項培訓經費、信訪局業務經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6年江門市信訪局(含下屬單位)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3.7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1.7萬元。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2萬元。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后,我局新增1.7萬元用于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用于公務用車開支。
江門市信訪局為2016年新調整的一級預算單位,2015年的財政預決算在中共江門市委辦公室的預決算中體現,2014年的財政預決算在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預決算中體現。
2016年江門市信訪局預算公開附表.xls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