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江門市政協概況
一、主要職責
江門市政協主要職能:(1)負責政協江門市委員會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秘書長會議、委員專題座談會以及其他重要會議、活動的組織和服務工作。(2)負責政協江門市委員會全體會議、常務委員會會議、主席會議的決議和決定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3)負責專門委員會的會務工作和日常工作;(4)研究統一戰線和人民政協的理論、政策,提出人民政協履行職能的建議;起草市政協的重要文稿。(5)組織委員學習理論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協調和組織人民政協的宣傳工作;收集整理《江門文史》,編制《社情民意調查》、《江門畫報》。(6)負責在江門市的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政協委員的聯系以及有關視察、學習等活動的具體組織和服務工作。(7)參與江門市政協委員的協商、推薦、屆中增補等有關人事工作。(8)負責與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等有關部門和全國政協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的工作聯系,聯系和指導各市、區政協工作。(9)負責聯系市直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及政協其它參加單位;協調處理歷屆政協委員聯誼會、江門市提案工作研究會、江門市公共外交協會等有關社團的工作。(10)負責與華僑、港澳臺胞的聯絡以及對外友好交往的工作。(11)負責權限范圍內的干部人事管理以及機關的黨務工作。(12)負責管理市政協離退休干部的工作。(13)負責市政協重大活動的后勤保障、日常公文呈辦、機關行政內務、對外接待、聯絡工作。(14)承辦全國政協辦公廳、省政協辦公廳、市政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無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本級預算。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江門市政協下設辦公室、提案委員會、經濟和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教科文衛體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學習和文史委員會、港澳臺僑外事委員會。以上“一室六委”均為正處級機構。辦公室內設六個科:秘書科、綜合科、人事老干科、行政接待科、研究室、專委會工作科。
本部門編制28人,實有40人(含機關雇員11人,單列編制1人),離退休38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表
預算01表: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2表:預算總表之二
預算03表:收入總體情況表
預算04表:支出預算總表(按資金性質)
預算05表:支出預算總表(按支出構成)一
預算06表:支出總體情況表
預算07表:基本支出(工資福利和對個人補助)
預算08表:基本支出(社會保障)
預算09表: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
預算10表: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預算11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預算12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預算13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之二
預算14表: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預算15表: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計劃表
預算16表:政府采購預算表
預算17表:人員基本情況表
預算18表:公用基本情況表
預算19表:高等學校學生人數基本數字表
預算20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工資福利、補助
預算21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商品和服務預算表
預算22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項目支出預算表
預算23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預算24表: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25表: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26表: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27表: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主要開展參政議政、民主監督、考察調研、海外聯誼等工作。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6年部門收入預算2102.04萬元,比上年增加338.47萬元,增長了19.19%,增加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在職人員人數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預算2,102.04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說明
1.支出總體情況
2016年部門支出預算萬元,其中本年支出2102.04萬元,占100%,比上年增加338.47萬元,增加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在職人員人數增加。包括: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1519.59萬元,占72.2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407.25萬元,占19.3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106.81萬元,占5.08%;住房保障(類)支出68.39萬元,占3.25%。
2.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2102.04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309.02萬元,比上年增加293.95萬元,增長了28.96%,增加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在職人員人數增加。
項目支出預算793.02萬元,比上年增加44.52萬元,增長了5.95%,增加原因是:新增了“五邑僑胞耀中華”專項、業務培訓支出專項預算提高。主要支出項目有政協會議、委員視察、參政議政、其他政協事務支出等。
三、“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6年江門市政協辦公室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74.8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9.8萬元,主要包括車輛維修費用、車輛加油費用、車輛保險費用以及車輛的其他費用。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45萬元,主要包括接待上級及兄弟省市政協調研視察團、海外華僑(華人)社團、港澳地區的委員、社團、工商團體、知名人士等。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74.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24.29萬元,增長了48.09%。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29.8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20.2萬元,減少原因:公務用車改革。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4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44.49萬元,增加原因:2015年“三公”經費預算中的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0.51萬元沒有包括2015年項目支出預算中的接待費支出預算45萬元。
四、機關運行經費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114.35萬元(與部門預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70.1萬元,增長了158.42%,增加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其中:辦公費23.7萬元,差旅費5萬元,工會費7萬元,福利費2.3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7萬元,其他交通費用42.9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6.3萬元。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35.0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3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4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72.08萬元。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最新情況),本部門共有車輛9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9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七、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6年本部門項目績效目標實現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93.02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專款專用資金收入等。
二、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