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民進江門市委會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預算總表之二
三、收入總體情況表
四、支出預算總表(按資金性質)
五、支出預算總表(按支出構成)
六、支出總體情況表
七、基本支出(工資福利和對個人補助)
八、基本支出(社會保障)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
十、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十一、政府性資金預算收支情況表
十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十三、公共財政預算撥款之二
十四、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十五、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計劃表
十六、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七、人員基本情況表
十八、公用基本情況表
十九、高等學校學生人數基本數字表
二十、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工資福利、補助
二十一、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商品和服務預算表
二十二、公共財政預算撥款項目支出預算表
二十三、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二十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十五、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二十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二十七、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民進江門市委會概況
一、主要職責
民進江門市委員會主要職能是:參政議政、民主監督、政治協商和社會服務。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無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委本級預算。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本委內設機關辦公室。
民進江門市委會編制4人,實有4人,退休4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表(詳見附件)
預算01表: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2表:預算總表之二
預算03表:收入總體情況表
預算04表:支出預算總表(按資金性質)
預算05表:支出預算總表(按支出構成)一
預算06表:支出總體情況表
預算07表:基本支出(工資福利和對個人補助)
預算08表:基本支出(社會保障)
預算09表: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
預算10表: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預算11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預算12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預算13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之二
預算14表: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預算15表: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計劃表
預算16表:政府采購預算表
預算17表:人員基本情況表
預算18表:公用基本情況表
預算19表:高等學校學生人數基本數字表
預算20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工資福利、補助
預算21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商品和服務預算表
預算22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項目支出預算表
預算23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預算24表: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25表: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26表: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27表: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2016年主要開展工作:圍繞市委中心工作,開展調研,積極建言獻策;完成市委會第七屆換屆大會;舉辦暑期骨干會員培訓班和召開主委、市委委員、參政議政小組、統戰理論小組會議研究新時期參政黨履行職能,提高會員整體素質。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6年部門收入預算154.72萬元,比上年增加 37.06萬元,增長31%,增加原因是:退休人員增加,調研活動增加。其中: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54.72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說明
1.支出總體情況
2016年部門支出預算154.72萬元,其中本年支出154.72萬元,占100%,比上年增加37.06萬元,增長31%,增加原因是:退休人員增加,調研活動增加。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2.56萬元,占6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5.02萬元,占2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0.24萬元,占7%;住房保障支出6.9萬元,占4%。
2.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支出共154.72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一般商品和服務支出)109.72萬元。
項目支出預算45萬元,主要支出項目包括有參政議政專項及2016年市委會第七屆換屆大會經費等。
三、“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6年民進江門市委會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0.4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0.4萬元,主要包括過路橋費、燃料費、租車費。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0萬元。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 0.4 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3.05萬元,減少98%。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 0 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原因:無因公出國(境)計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 0 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原因:沒購置車輛 。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 0.4 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2.55萬元,減少86%,減少原因: 根據厲行節約原則,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0.5萬元,減少100%,減少原因: 本年暫無接收到上級接待任務 。
四、機關運行經費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 8.7 萬元,比 2015 年增加4.09 萬元,增加89%,增長原因是:經費標準提高。其中:辦公費 1.15 萬元,印刷費 0.55 萬元,郵電費 0.35 萬元,差旅費 0.5 萬元,會議費 0 萬元,福利費 0.24 萬元,日常維修費 0.5 萬元,專用材料及一般專用設備購置費 0 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 0.35 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 0 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0 萬元。
五、政府采購情況
本部門2016年沒有政府采購預算。
六、國有資產占用使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16年本部門預算安排購置一般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七、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6年本部門項目績效目標實現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0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專款專用資金收入等。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