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江門市工商業聯合會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工商業聯合會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預算總表之二
三、收入總體情況表
四、支出預算總表(按資金性質)
五、支出預算總表(按支出構成)一
六、支出總體情況表
七、基本支出(工資福利和對個人補助)
八、基本支出(社會保障)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
十、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十一、政府性資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十三、公共財政預算撥款之二
十四、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十五、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計劃表
十六、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七、人員基本情況表
十八、公用基本情況表
十九、高等學校學生人數基本數字表
二十、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工資福利、補助
二十一、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商品和服務預算表
二十二、公共財政預算撥款項目支出預算表
二十三、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二十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十五、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二十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二十七、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工商業聯合會概況
一、主要職責
江門市工商業聯合會是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的地方組織,隸屬于廣東省工商業聯合會,是由江門市工商界組成的人民團體和民間商會,是黨和政府聯系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橋梁和紐帶,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經濟的助手。主要職能:積極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及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重要問題的政治協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承辦政府和有關部門委托事項;遵循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理論,堅持以公有制經濟為主體,鼓勵和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團結工商業界,發揮本會的優勢和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作用;為會員提供經濟信息和咨詢等服務,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加強對內外的聯絡工作,積極開展招商引資工作等。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無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江門市工商業聯合會本級預算。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本會設5個科室,分別是:辦公室、人事教育科、會員科、聯絡科和經濟科。
江門市工商業聯合會編制18人,實有人數32人(含離退休人員14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表
預算01表: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2表:預算總表之二
預算03表:收入總體情況表
預算04表:支出預算總表(按資金性質)
預算05表:支出預算總表(按支出構成)一
預算06表:支出總體情況表
預算07表:基本支出(工資福利和對個人補助)
預算08表:基本支出(社會保障)
預算09表: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
預算10表: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預算11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預算12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預算13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之二
預算14表: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預算15表: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計劃表
預算16表:政府采購預算表
預算17表:人員基本情況表
預算18表:公用基本情況表
預算19表:高等學校學生人數基本數字表
預算20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工資福利、補助
預算21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商品和服務預算表
預算22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項目支出預算表
預算23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預算24表: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25表: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26表: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27表: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為會員提供經濟信息和咨詢服務;團結工商業界,加強與會員的聯絡和溝通。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6年部門收入預算567.24萬元,比上年499.41萬元增加67.83萬元,增長13.58%,增加原因是:在職及退休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67.24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說明
1.支出總體情況
2016年部門支出預算567.24萬元,其中本年支出567.24萬元,占100%,比上年499.41萬元增加67.83萬元,增長13.58%,增加原因是:在職及退休人員工資福利支出增加。包括: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385.43萬元,占67.9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10.6萬元,占19.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41.12萬元,占7.25%;住房保障(類)支出30.09萬元,占5.3%。
2.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567.24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455.34萬元,比2015年367.31萬元增加88.03萬元,增長23.97%。
項目支出預算111.9萬元,比2015年132.1萬元減少20.2萬元,減少15.29%。主要支出項目有:
1.聯絡境內(外)工商界專項經費24.2萬元;
2.公務出行租賃經費1.6萬元;
3.專項業務支出26.2萬元;
4.業務培訓支出10萬元;
5.孤老原工商業者臨時生活補助13萬元;
6.商會建設費36.9萬元。
三、“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6年江門市工商業聯合會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14.95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4.6萬元,主要包括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10.35萬元,主要包括公務接待餐費。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14.9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36.95萬元減少22萬元,節約59.54%,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和上年預算數0萬元持平,原因:根據“零基預算”原則,因公出國(境)經費實行切塊管理。對經市外事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安排出訪經費的市直單位,由市財政部門在因公出國(境)經費總控制數的額度內統籌安排給出訪單位使用,不列入本部門年初預算反映。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0萬元,和上年預算數0萬元持平,原因:沒有購置公務用車計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4.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26.6萬元減少22萬元,減少原因:公車改革后,公務用車費用減少。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10.35萬元,和上年預算數10.35萬元持平,原因:招商引資及聯絡境內外工商界活動接待常態化。
四、機關運行經費。
2016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37.35萬元,比2015年18.56萬元增加18.79萬元,增長101.24%,增長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增加其他交通費。其中:辦公費3萬元,印刷費0.2萬元,郵電費1.68萬元,差旅費2萬元,會議費1萬元,福利費0.96萬元,日常維修費0.36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3.7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1.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萬元等。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7.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5.5萬元。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2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16年本部門預算安排購置一般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七、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6年本部門項目績效目標實現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11.9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專款專用資金收入等。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