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總工會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預算總表之二
三、收入總體情況表
四、支出預算總表(按資金性質)
五、支出預算總表(按支出構成)之一
六、支出總體情況表
七、基本支出(工資福利和對個人補助支出)
八、基本支出(社會保障繳費)
九、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
十、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十二、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十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表(之二)
十四、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十五、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經營服務性收入征收計劃表
十六、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七、人員基本情況表
十八、公用基本情況表
十九、高等學校學生人數基本數字表
二十、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基本支出-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預算表
二十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支出預算表
二十二、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項目支出預算表
二十三、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二十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十五、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二十六、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二十七、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總工會概況
一、主要職責
江門市總工會是主管全市工會組織的領導機關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是最大限度地把江門市廣大職工組織到工會中來,維護好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保護好、調動好和發揮好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不斷提高工會為職工群眾和基層的服務能力與水平。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包括市總工會本級預算,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下屬單位預算。下屬單位為江門市困難職工幫扶中心。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本會科室有7個,分別是:辦公室、保障工作部、基層建設部、經濟工作部、宣傳教育部、經審辦、財務部。
江門市總工會共有編制 22 人,實有人數 25 人(含雇員3人),離退休28 人。
下屬事業單位有編制5人,實有5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表
預算01表: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2表:預算總表之二
預算03表:收入總體情況表
預算04表:支出預算總表(按資金性質)
預算05表:支出預算總表(按支出構成)一
預算06表:支出總體情況表
預算07表:基本支出(工資福利和對個人補助)
預算08表:基本支出(社會保障)
預算09表:基本支出(商品和服務)
預算10表: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預算11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預算12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預算13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之二
預算14表: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預算15表: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計劃表
預算16表:政府采購預算表
預算17表:人員基本情況表
預算18表:公用基本情況表
預算19表:高等學校學生人數基本數字表
預算20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工資福利、補助
預算21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商品和服務預算表
預算22表:公共財政預算撥款項目支出預算表
預算23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預算24表: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25表: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26表: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27表: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6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加強市直基層工會職工書屋示范點建設、建立職工服務中心示范點,開展2016年度專題工作調研活動,支持區級及鎮街工會建設,職工文體類社會組織培育孵化及開展活動,職工技能大賽,送清涼高溫慰問,“安康杯”競賽,工會干部培訓班,工資協商工作會議,春節送溫暖活動,工運博物館籌建工作,勞模評選先進表彰大會工作,未婚青年聯歡活動,成立勞模創新工作室,南粵幸福周專場活動,送法上企業,困難幫扶,金秋助學、關愛困難職工慰問活動等。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6年部門收入預算1015.97萬元,比上年減少551.45萬元,降低35.18%,減少原因是:2015年預算安排有新工人文化宮建設補助經費8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015.97萬元,占100%。
(二)支出預算說明
1.支出總體情況
2016 年部門支出預算1015.97萬元,其中本年支出1015.97萬元,占100%,比上年減少 551.45萬元,降低35.18%,減少原因是:2015年預算安排有新工人文化宮建設補助經費800萬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626.67萬元,占61.68%,比上年增加240.81萬元,增長62.41%;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71.74萬元,占26.72%,比上年減少11.08萬元,降低3.9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70.11萬元,占6.9%,比上年增加10.27萬元,增長17.16%;住房保障(類)支出47.45萬元,占4.7%,比上年增加8.55萬元,增長21.98%。
2.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1015.97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426.58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335.68萬元和公用支出30.47萬元)792.73萬元,比上年增加124.74萬元,增長18.67%,增加主要是人員經費。
項目支出預算223.24萬元,比上年減少676.19萬元,降低75.18%,減少主要是2015年有新工人文化宮建設補助經費。主要支出項目有1、 2016年專項會議費(慶五一暨市勞動模范、先進集體表彰大會)8.35萬元;2、工人文化宮人員經費補助專項支出166.37萬元;3、市直離退休勞動模范榮譽津貼11.52萬元;4、省級困難職工幫扶專項經費37萬元。
三、“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6年江門市總工會(含下屬單位)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3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 0 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 0 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 3.00 萬元,主要包括車輛維修和保養服務2.6萬元,保險服務0.4萬元。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 0 萬元。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 2016 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3 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 3 萬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按正常做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持平。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3萬元,比上年預算數增加3萬元,增加原因:2016年按正常做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 。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持平。
四、機關運行經費。
2016 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 30.48 萬元,比 2015 年增加 24.5 萬元,增長409.7%,增加原因是:增加工會經費0.7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4.53萬元。其中:工會經費 0.7 萬元,福利費1.95 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 3 萬元,其他交通費用24.53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3萬元。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16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2.6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 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6萬元。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最新情況),本部門共有車輛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16年本部門預算安排購置一般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七、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6年本部門項目績效目標實現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66.37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專款專用資金收入等。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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