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度中共江門市委組織部預算公開
第一部分 2017 年中共江門市委組織部
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江門市委組織部是市委主管組織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綜合職能部門。下設12個科室:辦公室(信息科)、調研科、組織一科、組織二科、組織三科、干部一科、干部二科(掛競爭性選拔領導干部辦公室)、干部三科、干部教育培訓科、干部監督科、宣教科、人才工作科(掛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主要職責:一是貫徹執行中央、省委有關組織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實施上級有關組織、干部、人才工作的法規及黨員、干部、人才管理規劃。二是研究和指導黨組織建設,探索和指導基層和各類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置和活動方式;加強和完善黨內生活制度建設,協調、規劃和指導黨員教育工作和黨建理論研究,主管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三是聯系管理各市(區)、市直各部門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和市管干部,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審批、辦理市管干部的職務任免、調配、工資、獎勵、待遇、退休;指導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備案審核和宏觀管理我市各級黨組織協助市委管理的干部;承辦相關干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四是貫徹落實干部隊伍建設的政策,綜合管理培養選拔年輕干部、女干部、黨外干部和少數民族干部以及市管后備干部隊伍建設工作。五是指導和落實黨的組織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訂或參與制訂組織、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六是綜合指導黨群團和審判檢察、民主黨派等機關單位的公務員管理工作。七是檢查、督促組織和干部工作,及時向市委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檢查監督下級黨委(黨組)及其組織人事部門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八是制訂干部教育培訓的規劃和有關制度,協調、指導、檢查全市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市管干部及一定層次干部、優秀企業家的培訓。九是檢查、指導、協調人才工作,選拔管理市管優秀中青年專家和拔尖人才。十是負責組織、指導、檢查、督促和規劃全市黨員教育工作,等等。
納入部門預算編制的單位包括部機關和下屬 1個事業單位—江門市黨員教育中心(江門市黨員服務中心)。
(二)人員構成情況。
中共江門市委組織部編制 42 人,實有人數 40 人,離退休10人,下屬單位編制 10 人,實有 7 人,離退休 0 人。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1)狠抓村級換屆工作。加強與紀委、檢察、公安、民政、司法、農業等部門的溝通聯系,緊跟上級統一部署,明確換屆選舉的目標任務,落實倒逼機制,壓實層級責任,選好配強村(社區)“兩委”班子,確保完滿完成村級換屆選舉任務。
(2)狠抓干部隊伍教育培訓和掛職鍛煉。全面開展干部輪訓工作,重點抓好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市委十三屆一次全會精神學習以及領導干部理想信念和黨性黨風教育。研究制定2017年干部掛職鍛煉選派方案,探索新的掛職鍛煉模式,進一步打造博士后掛職品牌,并切實加強對掛職干部的日常管理,確保掛職工作取得實效。
(3)狠抓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一是加大對換屆后新班子運行情況的調研摸底,做好分析研判工作,對運行不暢、存在矛盾和問題的,及時予以提醒。有計劃、分步驟地做好市直部門單位處級干部交流調整工作,進一步優化領導班子結構。二是從嚴管理干部,堅持“凡提四必”,加大領導干部個人事項抽查核實力度,重點審查個人事項填報情況的“真實性”。三是強化對一把手、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的監督,加強黨員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的活動監督。構建“大監督”格局,拓展監督渠道。健全干部監督問責追究機制,做到有責必問、問責必嚴,實現問責追責的制度化、程序化。
(4)狠抓基層黨建。一是深化“兩型一化”基層黨組織建設。二是加強鎮(街)專職組織員隊伍建設。三是繼續實施“一村一助理”工程。四是深化基層治理。五是推動黨建工作信息化建設,建立全市黨員和黨組織“大數據”管理模式,對黨員和黨組織實行動態管理,理順縣、鎮、村三級農村公共服務平臺數據管理機制,做好數據對接,以信息化建設夯實黨建基礎工作。加強市黨員服務中心黨建陣地管理。六是創新“兩新”組織黨建工作模式,探索開展“數字化”黨建,在全市各級黨組織和“群組”內建立起三級網絡工作群和網絡黨支部。
(5)狠抓人才工作。一是加快完善我市人才新政配套政策,并狠抓具體措施的落實,不斷完善江門市人才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簡化資金撥付和提高使用效率。二是建立江門市高層次人才實名制數據庫和高層次人才引進、項目引進以及智力引進數據庫;建設博士后人才驛站,促進博士后身心全面發展等。三是著眼頂層設計,找準突破口,堅持問題導向,補齊人才工作短板。四是充分利用網絡、電視、報紙、畫冊等媒介,及時做好人才工作的宣傳,做好“僑都博士后”微信公眾號的發布和更新,積極營造愛才、惜才、留才、重才的濃厚氛圍。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7 年部門收入預算2654.5萬元,比2016年部門收入預算增加了513.78萬元,增幅24%。主要原因:一是根據中央、省和市的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圍開展大規模培訓,特是領導干部專題培訓,直接導致業務培訓收入增加了約370萬元預算。二是市管干部檔案庫房搬遷、升級改造,會議室擴大重新裝修,部機關實施封閉管理等原因,增加了基金和設置購置收入預算100多萬元。三是工作需要,新調入工作人員多名、在職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正常晉升等原因,增加了人員收入預算。其中:公共財政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599.50萬元,占97.92%;基金預算收入55萬元,占2.08%;專款專用資金收入0萬元,占0%;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占0%;事業收入0萬元,占0%;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占0%;其他收入0萬元,占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0%;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占0%;上年結轉結余0萬元,占0%。
三、支出預算說明
(一)支出總體情況
2017 年部門支出預算2654.50萬元,比2016年部門支出預算增加了513.78萬元,增幅24%。主要原因:一是根據中央、省和市的工作部署,在全市范圍開展大規模培訓,特是領導干部專題培訓,直接導致業務培訓支出增加了370萬元預算。二是市管干部檔案庫房搬遷、會議室重新裝修、部機關實施封閉管理等原因,增加了基金和設置購置支出預算100多萬元。三是工作需要,新調入工作人員、在職退休人員的工資福利正常晉升等原因,增加了人員支出預算。其中本年支出2654.50萬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354.19萬元,占88.69%;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118.63萬元,占4.4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63.64萬元,占2.40%;城鄉社區(類)支出55萬元,占2.07%;農林水(類)支出10萬元,占0.37%;住房保障支出53.04萬元,占2%。
(二)公共財政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7年公共財政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2654.50萬元。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790.58萬元。
項目支出預算1863.92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
1、江門市“一村一助理”工程專項資金255.8萬元;
2、江門市村、社區黨組織黨建經費保障工作經費245萬元;
3、2017年村級換屆專項工作經費30萬元;
4、全市兩新組織黨建工作保障機制專項資金117.92萬元;
5、專項業務支出1000萬元;
6、辦公樓修繕55萬元;
7、上級補助—基層黨組織建設及人才工作專項資金(社區工作)支出10萬元;
8、江門市黨員教育中心(市黨員服務中心)專項業務支出150.20萬元。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2017 年中共江門市委組織部(含下屬單位)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13.6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7萬元,主要包括按規定開支的公務車的油費、路橋費、維修維護費以及保險費等。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6.6萬元,主要包括按部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開展的各項公務接待開支。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13.6 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1.14萬元。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7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6.4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下屬事業單位減少了公務車使用。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6.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4.74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機關及下屬事業單位厲行節約,嚴格按要求控制公務接待的規格、標準及陪餐人數等,沒有公務接待函的,一律不予報銷。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90.29萬元,比2016年增加5.71萬元,增長6.75%。主要原因是:市紀委派我部紀檢組3名工作人員的日常辦公開支、車改補貼等列入我部部門預算。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本部門政府采購支出總額628.1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1.7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54.6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531.8萬元。
第三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事業收入。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單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反映中國共產黨組織部門的支出。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