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國共產黨江門市委員會黨校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中國共產黨江門市委員會黨校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八、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十、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十一、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經營服務性收入征收計劃表
十二、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十四、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中國共產黨江門市委員會黨校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中國共產黨江門市委員會黨校是黨委的重要部門。主要職能:
(一)為政府及企事業單位培養干部服務。負責培(輪)訓各市(區)領導、市直處(科)級干部、各鎮領導、理論骨干及基層黨務工作者。
(二)協同組織人事部門,對學員在校期間進行考察;協同人事和統戰部門組織好國家公務員考核、民主黨派及非黨干部培訓。
(三)參與全國全省黨校系列干部(函授學歷)教育及國民教育,開展科學研究。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無下屬單位,部門預算為校本級預算。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本校科室11個,分別是:辦公室、人事科、教務科、政治教研室、經濟教研室、行政管理教研室、黨的建設教研室、信息網絡中心、對外培訓中心、科研辦公室、總務科。
黨校編制67人,實有人數61人(含在職51人,原管理方式的雇員10人),離退休43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預算01表: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2表:收入總體情況表
預算03表:支出總體情況表(按科目)
預算04表: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5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預算06表: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07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預算08表: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預算09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預算10表: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預算11表: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經營服務性收入征收計劃表
預算12表:政府采購預算表
預算13表: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14表: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主要開展全市干部教學培訓工作,《僑鄉論壇》和《信息參考》等學術刊物編輯工作,教學科研工作,干部教育網上平臺維護工作,社會辦班工作,以及黨校門樓、明德堂等建筑加固修復工程等。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部門收入預算2,324.18萬元,比2016年3,165.15萬元減少840.97萬元,減幅26.57%,主要原因是2017年取消舊樓改造加固工程項目,導致撥款收入減少。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573.07萬元,占67.68%,比2016年1,508.71萬元增加64.36萬元,增長4.27%,原因是項目支出增加導致預算撥款收入增加。基金預算收入90萬元,占3.87%,比2016年增加90萬元,增長100%,原因是2017年增加黨校門樓、明德堂等建筑加固修復工程9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收入293.20萬元,占12.62%,比2016年減少116.80萬元,減幅28.49%,原因是2017年對外培訓辦班(面向社會)的經營收入減少。其他收入347.80萬元,占14.96%,比2016年減少35.40萬元,減幅9.24%,原因是2017年委托辦班(行政事業單位)的收入減少。上年結轉結余20.11萬元,占0.87%,比2016年863.24萬元減少843.13萬元,減少97.67%,原因是2017年取消舊樓改造加固工程項目。
(二)支出預算說明
1.支出總體情況
2017年部門支出預算2,324.18萬元,其中本年支出2,324.18萬元,占100%,比2016年3,165.15萬元減少840.97萬元,減幅26.57%,主要原因是2017年取消舊樓改造加固工程項目。包括:教育(類)支出1,750.76萬元,占75.33%,比2016年2,592.38萬元減少841.62萬元,減幅32.47%,原因是2017年取消舊樓改造加固工程項目。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71.74萬元,占11.69%,比2016年361.89萬元減少90.15萬元,減幅24.91%,原因是2017年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減少。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125.27萬元,占5.39%,比2016年增加2.54萬元,增長2.07%,原因是醫療保險繳費增加。;城鄉社區(類)支出90萬元,占3.87%,比2016年增加90萬元,增長100%,原因是2017年增加黨校門樓、明德堂等建筑加固修復工程90萬元。住房保障(類)支出86.41萬元,占3.72%,比2016年減少1.74萬元,減幅1.97%,原因是人員變動影響。
2.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7 年公共財政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1,663.07萬元,比2016年1,508.71萬元增加154.36萬元,增長10.23%。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402.47萬元,比2016年1,397.47萬元增加5萬元,增長0.36%,原因是人員支出增加。
項目支出預算260.60萬元,比2016年111.23萬元增加149.37萬元,增長134.29%,原因是主體班培訓經費提高和增加黨校門樓、明德堂等建筑加固修復工程90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主體班教學培訓費133.10萬元;干部教育經費10萬元;《僑鄉論壇》等學術刊物專項經費7.50萬元;教學科研專項經費5萬元;市干部網上學習平臺維護費10萬元;公務出行租賃經費5萬元;以及黨校門樓、明德堂等建筑加固修復工程90萬元。
三、“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7年江門市委黨校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8.30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8.30萬元,主要包括車輛維修費6.80萬元,車輛保險1.50萬元。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0萬元。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8.3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5萬元,減幅37.60%,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8.3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5萬元,減幅37.60%,減少原因:根據《2017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公務租車費用調整使用“其他交通費用”科目,不再列“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科目支出。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四、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118.48萬元,比2016年減少1.76萬元,減幅1.46%,減少原因是:郵電費和其他交通費用減少。其中:辦公費6萬元,印刷費0萬元,郵電費6萬元,差旅費3萬元,會議費0萬元,福利費3.12萬元,日常維修費17.90萬元,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0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7.27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2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8.30萬元,其他交通費用41.86萬元等。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17 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452.1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81.20 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195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75.90萬元。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3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17年本部門預算安排購置一般公務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七、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本部門項目績效目標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33.10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專款專用資金收入等。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