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總體情況表
二、收入總體情況表
三、支出總體情況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八、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十、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十一、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經營服務性收入征收計劃表
十二、政府采購預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十四、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是主管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能:
(一)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區域規劃、重點專項規劃、年度計劃;
(二)搞好國民經濟綜合平衡,維護經濟安全;加強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三)加強投資宏觀管理,完善政府投資管理,搞好重大項目布局,調控全社會投資總規模;
(四)加強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增強擴大開放條件下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能力;
(五)加強能源開發和利用,規劃重大能源項目布局;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縮小城鄉、市區發展差距;
(六)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統籌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協調推進專項經濟體制改革;
(七)加強對放開市場價格監管、資源價格管理、環境價格管理、公用事業價格管理、公益事業價格管理、價格監督檢查等職能。
二、機構設置
(一)本部門預算為匯總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以及納入編制范圍的兩個下屬單位預算。下屬單位具體包括:江門市價格成本調查隊;江門市價格認證中心。
(二)本部門內設機構、人員構成情況:
本局科室16個,分別是:辦公室、人事科、綜合科、投資科、交通能源科、產業經貿科、社會發展科、農村經濟科、經濟體制改革科、重點項目科(市重點項目督查辦公室)、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價格調控科、收費管理科、價格管理科(市場監管科)、價格檢查分局(市價格舉報中心)、軌道交通建設統籌辦公室。
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共有編制77人,實有人數71人(含機關雇員8人),離退休人員34人。下屬事業單位價格成本調查隊編制8人,實有人數6人,離退休0人。江門市價格認證中心編制5人,實有人數4人,離退休0人。(人員情況截止至2016年10月)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表
預算01表: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2表:收入總體情況表
預算03表:支出總體情況表(按科目)
預算04表:財政撥款收支總體情況表
預算05表: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情況表(按功能分類科目)
預算06表: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07表: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表
預算08表:專款專用支出預算表
預算09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行政經費及“三公”經費預算表
預算10表:部門預算項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預算表
預算11表: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經營服務性收入征收計劃表
預算12表:政府采購預算表
預算13表: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情況表(按支出經濟分類科目)
預算14表:部門預算基本支出預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1)繼續加強重大事項研究工作。一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二是深化重大戰略研究。三是完成“十三五”規劃編制收尾工作,做好“十三五”規劃實施相關協調督導工作;加快臺山廣海灣工業園區產業規劃等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四是加強宏觀經濟形勢監測分析。
(2)抓好重大項目協調推進工作。一是推動交通基礎設施加快建設。全力推動珠西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加快推進深茂鐵路、廣佛江珠城際項目建設。二是全力打造軌道交通產業、新能源新材料及裝備產業集群。三是抓好重大項目協調推進,扎實推進全市重點項目建設。四是全力做好項目前期策劃工作。
(3)進一步深化機制體制改革。一是推進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創新。以推進承諾制為核心改革措施,創新承諾制模式。二是深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三是推進企業債券申報發行工作。四是積極穩妥推進價格改革。
(4)大力做好穩價惠民工作。一是加強價格調控管理。合理運用價格調控政策,保持物價總水平穩定。二是整治和規范市場價格行為,維護市場的正常價格秩序。
(5)做好社會發展、農業、經濟動員等工作。一是做好低碳節能工作。二是做好農村經濟工作。規范農業項目運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三是做好經濟動員和應急工作。四是做好對口援建工作。
江門市價格成本調查隊主要工作任務有:1、成本調查,對農產品、副食品、工業品的生產成本價格收益進行調查研究;對市列名管理的農產品、副食品、商品、服務項目收費調定價前的成本審核; 2、價格監測,監測市場價格變動情況,收集、統計、報送、發布有關價格信息等。
江門市價格認證中心主要工作任務有:負責涉案、涉紀、涉稅、涉費財物(產)價格認定,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涉案財產價格認定的復核裁定;承擔本行政區域內價格爭議調解處理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市價格認證機構的業務工作。
二、部門預算收支增減變化情況
(一)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部門收入預算3202.92萬元,比上年減少1554.7萬元,減少32.68%,減少的原因為:規劃項目減少,預算項目經費減少。其中:公共財政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096.92萬元,占96.69%;事業收入6萬元,占0.19%;上年結轉結余100萬元,占3.12%。
(二)支出預算說明
1.支出總體情況
2017年部門支出預算3202.92萬元,比上年減少1554.7萬元,減少32.68%,減少的原因為:規劃項目減少,預算項目經費減少。其中本年支出3202.92萬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務(類)支出2378.18萬元,占74.2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275.97萬元,占8.6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143.06萬元,占4.47%;住房保障(類)支出105.7萬元,占3.3%;結轉下年支出300萬元,占9.36%。
2.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7年公共財政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3096.92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1695.72萬元,比上年增加49.34萬元,增長3.00%,增加原因是:人員工資政策的調整和辦公經費的增加。
項目支出預算1101.2萬元,比上年減少1141.04萬元,減少50.89%,減少原因是:根據本年度工作任務,減少安排了扶持三項建設專項資金、市區臨時價格補貼、發改規劃專項資金等經費。主要支出項目有重大項目前期工作、跟蹤立項、協調重大項目建設過程需解決問題事項;軌道交通建設工作;社會事業發展規劃編制;做好債券發行及創立投資基金設立、管理;推進全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行政府投資項目咨詢評估;開展經濟體制改革研究;開展對口支援建設;推動節能低碳工作;市物價調控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三公”經費安排情況說明
2017年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含下屬單位)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46.96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6.3萬元,主要包括用于機要通訊、應急工作、價格監督檢查、市場價格巡查以及價格成本調查、價格認證等業務過程中所需公務用車燃料費、過橋過路費、交通工具維修維護費、保險費等支出。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20.66萬元,主要包括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46.9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4.86萬元,減少9.38%。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持平。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0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26.3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4.83萬元,減少15.52%,減少原因主要是盡量選擇社會化方式安排公務出行,進一步壓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用。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20.6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0.04萬元,減少0.19%,比去年基本持平。
四、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184.88萬元(與部門預算中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經費之和保持一致),比2016年增加1.1萬元,增長0.60%,增長的原因是辦公經費增加。其中:辦公費34.63萬元,印刷費1萬元,郵電費10.13萬元,差旅費4.4萬元,會議費1.2萬元,福利費3.09萬元,日常維修費4.48萬元,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0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11.8萬元,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1.3萬元等。
五、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487.65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30.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456.85萬元。
六、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門匯總共有車輛11輛,其中,局機關一般公務用車2輛(用于機要通信、應急工作)、一般執法執勤用車3輛,其他用車6輛,其他用車主要是下屬事業單位業務用車,用于日常價格認定、價格監測和價格成本調查監審業務;無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無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2016年本部門無預算安排購置一般公務用車、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及單價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七、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情況說明
2017年本部門項目績效目標實現全覆蓋,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1207.2萬元。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基金預算收入、專款專用資金收入等。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動所取得的收入。
三、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級財政撥款、存款利息收入、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六、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七、結余分配:指事業事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基金、事業基金和繳納的所得稅,以及建設單位按規定應交回的基本建設竣工項目結余資金。
八、年末結轉和結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九、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面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這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一、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1)因公出國(境)費,指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2)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用車指用于履行公務的機動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3)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十三、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項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