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7年度江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預算基本情況說明
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部門機構設置、職能
江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是協調全市金融工作的工作部門。主要職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本市金融產業發展措施與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市金融改革創新工作;負責本市金融改革創新綜合試驗建設工作;培育和發展農村金融體系;建立和完善融資擔保等金融中介服務體系;指導地方金融國有資產運營;指導和推進企業改制上市,參與協調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等融資工作;協助和支持中央和省金融監管機構監管各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托等金融機構,指導證券期貨保險、擔保機構以及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行業自律組織,防范、處置、化解金融機構的金融風險;組織協調實施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建立金融風險預警預報體系,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查處、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統籌協調和落實市人民政府與金融機構戰略合作及協助其重點項目融資工作;開展金融交流與合作;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納入部門預算編制有下屬0個行政(事業)單位。
(二)人員構成情況
江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編制12人,實有12人,離退休0人(無下屬單位)。
(三)預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務
1.抓去杠桿行動計劃。一是加強行業自律。二是加強監管,切實防范金融風險。
2.抓企業上市。爭取實現2017年有1-2家企業在A股上市,鼓勵中小企業在新三板和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
3.抓誠信建設。推進全國小微企業信用體系試驗區建設,力爭2017年評級企業比2016年增加10%左右。
4.抓江澳合作。加強與澳門的金融合作,落實江澳金融合作備忘錄。爭取至2017年底,推動企業在澳門融資有新的突破。
二、收入預算說明
2017年部門收入預算2060.41萬元,其中:公共財政一般公共預算收入1060.41萬元,占51.47%;上年結轉結余1000萬元,占48.53%。對比上年,主要增加了財政結轉結余1000萬元,該項收入為對小微企業貸款補助和風險補償資金。
三、支出預算說明
(一)支出總體情況
2017年部門支出預算2060.41萬元,其中本年支出2060.41萬元,占100%,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類)支出38.69萬元,占1.8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類)支出19.98萬元,占0.97%;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類)支出1670萬元,占81.05%;金融(類)支出312.58萬元,占15.17%;住房保障(類)支出19.16萬元,占0.93%。
對比上年,主要增加在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類)支出中增加了對小微企業貸款補助和風險補償資金1000萬元。
(二)公共財政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支出情況
2017年公共財政預算一般公共預算和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共2060.41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含工資福利性支出、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和公用支出)292.21萬元。
項目支出預算1768.20萬元,主要支出項目有商品和服務支出98.2萬元,占5.56%;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1670萬元,占94.44%。
對比上年,主要增加在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支出中增加了對小微企業貸款補助和風險補償資金1000萬元。
四、“三公”經費預算說明
江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無下屬單位)用財政撥款數開支的出國(境)經費、車輛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簡稱“三公”經費)支出合計7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0萬元。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0萬元。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3萬元,主要包括我局公車的日常維護和加油的費用。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4萬元,主要包括接待上級有關部門、兄弟市有關部門的來訪以及工作協調。
“三公”經費預算增減變化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三公”經費支出預算合計7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3萬元。其中:
(一)因公出國(境)經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二)公務用車購置費支出預算0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三)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4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3萬元,減少原因:根據財政部制定的《2017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有關規定,租車費用從2017年起列“30239其他交通費用”,不列入“30231公用用車運行維護費”。
(四)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4萬元,與上年預算數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292.21萬元,,比2016年增加55.78萬元,增長原因是:工資收入調整,用于金融部門的行政運行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購情況。
2017 年本部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3.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7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6.4萬元。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