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鏈接: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江門市全力打造粵港澳大灣區一流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門市全力打造粵港澳大灣區一流營商環境若干措施》解讀文本
一、基本情況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會議精神,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構建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推動有效市場和有效政府更好結合,促進要素資源高效配置,更好激發市場發展活力,建設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我市積極借鑒省內外先進地區工作經驗,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訂《江門市全力打造粵港澳大灣區一流營商環境若干措施》(下稱《若干措施》)。
二、主要特點
(一)緊扣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主動開展江門便利華僑華人投資制度專項改革試點等工作,深化與港澳金融合作推動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積極對接粵港澳大灣區中心城市,探索建立跨區域協作機制。
(二)對標對表全國一流營商環境。貫徹落實國家、省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主動學習先進地區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的經驗做法,全面提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舉措。
(三)突出我市創新改革措施。結合我市具體實際,在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改革、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應用、推進金融市場互聯互通等方面提出具有創新性改革措施。
三、重點內容
《若干措施》從八大方面提出具體工作措施:
(一)營造粵港澳大灣區開放創新的營商環境,積極推進便利華僑華人投資制度專項改革省級試點建設,申報設立我市綜合保稅區,推動中國(江門)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深化江門與港澳金融合作,探索以QFLP形式引入華僑資金,將江門人才島打造成為華僑財富管理中心。推動政務服務“跨域通辦”,主動對接粵港澳大灣區中心城市,聯合珠海、佛山、中山等大灣區城市建立跨區域協作機制,深入推進珠、江、港、澳四地不動產登記跨城(境)辦理,推動政務服務事項“灣區通辦”“跨境通辦”“跨省通辦”。
(二)構建便利高效的審批模式,提升企業開辦與退出便利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新辦企業免費刻制公章,拓展商事登記“跨省智能辦”,實現企業注銷“零成本”;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持續推進實施企業投資項目承諾制;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延伸至不動產登記,實現“驗收即發證”。探索“區塊鏈+不動產登記”模式,深化不動產登記“稅證聯辦”改革,上線“不動產登記+民生服務”業務系統,實現不動產交易+用水、用電、用氣、電視、網絡一體化辦理。
(三)構建公平透明的競爭環境,持續優化政府采購服務,降低企業參加政府采購資金成本,提高政府采購質疑處理時效;進一步在建設工程交易領域推動“遠程電子開標”服務。
(四)構建透明智能監管模式,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對通過告知承諾取得許可的企業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持續推進常態化跨部門聯合抽查;堅持政府主導、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健全多元共治、互為支撐的協同監管格局。
(五)構建法治公平的市場環境,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創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創新知識產權保護機制,探索建立中國(江門)知識產權快保護機構,構建企業破產案件簡化審理模式,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六)構建周到全面的企業服務體系,加強招商引資,圍繞八大戰略性產業集群深入推進強鏈補鏈延鏈穩鏈控鏈工作;支持江門高新區開展珠江西岸產業金融綜合改革;優化納稅申報流程,探索實現稅費優惠政策“免申即享”,推進境外人士“無差別便利辦稅(費)”服務和“港澳企業及居民稅費境外線上辦理”服務。
(七)構建“一網通辦”政務服務體系,深入推進“數字政府”建設,持續推進優化政務服務流程,完善政務服務監督管理平臺。
(八)保障措施方面,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成立“書記市長雙組長制”的全面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開展《江門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項目調研;推進優化營商環境過程中鼓勵改革創新和支持容錯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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