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鏈接:關于明確《江門市殘疾人聯合會 江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江門市殘疾人康復服務資助計劃實施方案>部分救助項目資助標準等問題》有效期的通知
圖解:關于明確《江門市殘疾人聯合會 江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江門市殘疾人康復服務資助計劃實施方案>部分救助項目資助標準等問題》有效期的通知
解讀文本:《關于印發<江門市殘疾人聯合會江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江門市殘疾人康復服務資助計劃實施方案》
部分救助項目資助標準等問題>的通知》
一、文件背景
為切實解決貧困精神殘疾人及其家屬反映的最迫切困難,加大貧困殘疾人康復救助力度,于2015年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內容
(一)調整部分項目資助標準:
1.重性精神病患者急性期住院治療資助標準提高至每人6000元/年(上限)。
2.對農村或邊遠地區服務對象提供居家服務時,各縣(市、區)在購買服務時,可給予服務機構交通補貼。
(二)調整市及區經費分擔方式:
由市與區共同分擔,按照我市現行的財政管理體制執行。
三、有效期限
文件有效期至2028年9月30日。
咨詢電話:江門市殘疾人聯合會,0750-3952739。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