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民營經濟是江門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論述,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和“三個沒有變”,促進“兩個健康”,進一步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促進民營經濟做大做優做強,引導民營經濟為江門開創高質量發展新局面作出更大貢獻,制定《江門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二、主要依據
主要參考了三個層面的政策文件精神,一是參照國家層面相關政策。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31條為根本遵循,從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政策支持、法治環境、高質量發展以及社會氛圍等角度起草政策,基本逐項對標國家發展改革委等8部門聯合印發的《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實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近期若干舉措的通知》28條。同時銜接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家部委出臺的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配套政策。二是充分銜接廣東省委、省政府《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進一步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借鑒浙江、福建等省外先進地區出臺的民營經濟措施。三是參考珠三角兄弟城市已出臺的民營經濟政策措施。另外,從民營企業座談會、調查問卷掌握的民營企業意見訴求,也是起草《若干措施》的一個重要依據。
三、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分為促進公平準入、強化要素支持、推動提質升級、加強保障服務、營造良好氛圍等五個方面33條措施。
(一)促進公平準入方面。共7條措施,著力破除影響各類所有制企業公平競爭的規則障礙和隱性壁壘,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包括支持民營企業深度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參與重大項目建設、參與重大科技項目攻關、規范招投標和政府采購行為、信用承諾和信用修復等。
(二)強化要素支持方面。共6條措施,強化稅費、融資、用地、用能、人才、數據等要素支持,助力民營企業降成本提效能。
(三)推動提質升級方面。共9條措施,針對不同行業企業特點制定措施,支持民營企業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包括培育特色產業集群、優質企業培育、推進數字化轉型、加快質量標桿建設、推動綠色化發展、加強重要原材料和初級產品保供穩價、支持企業開拓市場等。
(四)加強保障服務方面。共7條措施,持續優化監管服務,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包括企業權益保護、優化服務和監管方式等措施,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實施“綜合查一次”制度,通過監管部門的“多聯合”,實現對企業的“少打擾”。
(五)營造良好氛圍方面。共4條措施,包括構建親清政商關系、搭建政企溝通平臺等,促進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持續營造關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社會氛圍。
四、政策特點
一是聚焦真公平、破隱性。著力破除市場準入隱性壁壘,清理廢止有違平等保護原則的規范性文件,開展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領域違反統一市場建設的專項清理。
二是聚焦拓市場、促升級。提出培育特色產業集群、支持企業數字化轉型、開展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提升行動,推動綠色化發展等政策。關切民營企業轉型升級發展的具體問題,加強重要原材料和初級產品保供穩價,強化要素的政策保障。
三是聚焦優氛圍、增服務。著力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不斷優化涉企服務,完善與民營經濟人士常態化溝通協商機制,構建親清政商關系。
制作單位:江門市發展和改革局
制作時間:2024年3月
咨詢電話:0750-3278823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