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辦〔2021〕15號
各市(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江門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交通運輸局反映。
江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7月23日
江門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21〕1號)要求,進一步管好、護好農村公路,建立并完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和長效機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四好農村路”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堅持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鄉村振興重點任務和解決農村公路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問題,著力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和提升農村公路管養水平,切實解決“四好農村路”工作中管好、護好的短板問題,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為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美好江門提供堅實的交通運輸基礎保障。
二、工作目標
到2022年,基本建立權責清晰、齊抓共管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形成財政投入職責明確、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農村公路“路長制”實現縣、鄉、村全覆蓋和高效運行,農村公路治理能力明顯提高,治理體系初步形成。農村公路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明顯提升,交通保障能力顯著增強,信息化管理體系基本完善。全市農村公路列養率達到100%,年均養護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農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0%。
到2025年,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取得長足成效,管理養護體制運行順暢,農村公路更加暢通、安全、舒適、美麗,與鄉村旅游、生態農業、鄉村文化、特色小鎮等新興業態融合發展,現代化管理手段和治理能力得到充分提升,資金得到有效保障,適應農業農村現代化要求。
到2035年,全面建成體系完備、運轉高效的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機制,全面實現城鄉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全面實現農村公路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三、完善優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職責分工
市有關部門和各市(區)人民政府按照以下權責清單,做好相應工作。
(一)市人民政府負責加強對全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的組織領導,完善支持政策和養護資金補助機制,支持、督促各市(區)人民政府履行主體責任,監督落實縣、鄉、村三級路長制體系,推進績效考核管理,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情況納入對各市(區)人民政府考核的重要內容。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對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貫徹落實全市農村公路發展政策和管理養護體系,會同市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績效考核機制。市財政局加強省、市級資金的統籌,會同市交通運輸局完善農村公路養護支持政策和補助機制,加大市級農村公路養護資金補助力度。市公安局會同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監督全市農村公路超載超限運輸治理,推進農村公路聯合執法。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全市開發農村公路相關公益崗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等部門積極支持配合,引導和促進農村公路事業發展。
(二)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機制。各市(區)人民政府是本轄區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監督下一級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工作,落實養護資金保障政策,籌集和管理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全面推行農村公路“路長制”,由各市(區)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縣級總路長,設立縣級路長辦公室;按照“縣道縣管、鄉村道鄉村管”的原則,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鎮人民政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權力和責任清單,并指導監督相關部門和鎮人民政府履職盡責落實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責任。加強農村公路交叉口“一燈一帶”建設,系統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圍繞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強化農村公路路域環境治理。定期組織實施農村公路凈化、美化、綠化“三化”工程,實現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積極開展“四好農村路”示范縣、示范鄉、示范村和“美麗農村路”創建工作。到2022年底,農村公路路域環境明顯改善。
(三)鎮人民政府(含街道辦事處,下同)要認真履行鄉道、村道公路管理養護職責,負責籌集轄區內鄉、村道養護經費,明確鎮公路管理機構,確定一名鎮分管領導和至少一名專職工作人員(管養里程在50公里以上的鎮至少2名工作人員)具體負責,管理人員應具備一定的公路專業知識,并不斷學習提升專業技術水平,承擔農村公路管理職責。由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鎮級總路長,設立鎮路長辦公室,落實責任單位和人員,保障必要的工作條件,組織好鄉道的日常養護,指導并監督村民委員會(含居民委員會,下同)組織好村道管理養護工作,指導村民委員會按照“農民自愿、民主決策”的原則,采取“一事一議”、以工代賑等辦法組織村道的管理養護工作,并加強宣傳引導,將愛路護路要求納入鄉規民約、村規民約,實現政府治理與村民自治良性互動,愛路護路的鄉規民約、村規民約制定率達100%。
四、強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資金保障
(四)落實養護工程資金補助政策。繼續執行省級人民政府對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補助政策,要統籌用好成品油稅費改革新增收入替代原公路養路費部分(包括成品油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的“替代性返還+增長性補助”,以下簡稱“替代養路費部分”)切塊到市縣部分、省級交通專項資金、涉農資金、一般性轉移支付等多種補助資金,做好農村公路養護工作。其中,“替代養路費部分”不得低于改革基期年(2009年)公路養路費收入占“六費”(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 收入的比例,用于農村公路養護工程的資金不得低于“替代養路費部分”的15%,實際高于上述比例的不得降低。同時,“替代養路費部分”(替代原汽車養路費切塊支出)用于普通公路(普通干線公路和農村公路) 養護工程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80%,且不得用于公路新建工程。理順公路系統管理體制,落實“替代養路費部分”用于普通公路養護部分不再列支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等其他支出,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支出納入當地政府一般公共財政預算。
(五)落實日常養護資金補助政策。進一步完善以市(區)財政為主、省市級財政支持為輔的資金籌措機制。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屬于縣級事權,由市(區)人民政府承擔資金籌措主體責任,并確保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及管理機構運行經費和人員支出納入一般公共財政預算。2021年起,省、市、縣三級公共財政資金(不含“替代養路費部分”)用于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的資金總額不得低于以下標準:縣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鄉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省、市、縣三級財政原則上按3:3:4比例籌集,各市(區)人民政府要足額配齊農村公路日常養護資金,且實際高于上述比例或額度的不得降低。各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大對農村公路養護的支持力度,建立與農村公路養護里程、地方財政、養護成本變化等因素相關聯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動態調整機制,原則上調整年限不超過5年,并確保財政支出責任落實到位。
(六)加強養護資金使用監管。結合省、市鄉村振興考核機制,對各級財政用于農村公路養護的資金實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確保及時足額撥付、規范有效使用。各級財政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農村公路養護資金使用監管,嚴禁農村公路建設違規采用施工方帶資的建設—移交(BT)模式,嚴禁地方以“建養一體化”名義新增隱性債務,公共資金使用情況要按有關規定對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村務監督委員會要將村道養護資金使用和養護質量等情況納入監督范圍。對企業、個人等社會捐助或者利用農村公路綠化經營權等方式籌集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須接受社會監督,并將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向社會公布。
(七)創新農村公路發展投融資機制。各市(區)人民政府要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采取資金補助、先養后補、以獎代補、無償提供料場等多種方式支持農村公路養護。支持各市(區)政府將符合條件的農村公路項目納入一般債券申報范圍。縣、鄉兩級政府要積極吸引社會資本投入,引導社會各界參與“四好農村路”建設。鼓勵村民委員會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采取“一事一議”和政府獎補相結合方式籌集村道養護資金,鼓勵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自主籌資籌勞參與農村公路養護或者利用農村公路綠化經營權等方式籌集養護資金。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將農村公路與產業園區、鄉村旅游等經營性項目實行一體化開發,運營收益用于農村公路養護。鼓勵保險資金通過購買地方政府一般債券方式合法合規參與農村公路發展。鼓勵市(區)積極開展農村公路災毀保險工作,提升農村公路抗災搶修能力。
五、建立健全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長效機制
(八)加快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將群眾滿意度和受益程度、養護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率作為衡量標準,分類有序推進農村公路養護市場化改革。修復性養護等專業性工程,逐步通過市場化運作交由專業化隊伍承擔;日常保養、綠化等非專業項目,鼓勵通過分段承包、定額包干、“以路育樹、以樹養路”等模式,吸收沿線群眾參與;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將農村公路日常養護交由第三方公司實施,逐步建立政府與市場合理分工的養護生產組織模式。引導符合市場屬性的公路事業單位轉制為現代企業,通過投標方式獲得公路養護權。鼓勵將干線公路建設養護與農村公路捆綁招標,支持養護企業跨區域參與市場競爭。通過簽訂長期養護合同、招投標約定等方式,引導專業養護企業加大投入,提高機械化水平。將農村公路客運候車亭(招呼站)、公路服務站(驛站)納入農村公路養護范疇一并養護。
(九)創新多元養護模式。探索適合本地的農村公路養護模式,推行捆綁式區域養護模式,培育縣域養護中心,強化養護能力,負責農村公路的小修、預防養護以及應急養護。大力推進農村公路路面改善提升工程,逐步消滅“暢返不暢” 路段。鼓勵鄉道、村道的日常養護等由鄉鎮政府采用專業化養護或群眾性養護等多種方式實施,也可委托村民委員會組織實施。推廣一事一議、以工代賑等方式,支持各地開發農村公路養護公益性崗位,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參加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鼓勵農民投工投勞,鼓勵將區域相近的鄉村兩級養護員、護林員、護河員等整合,讓農民更多參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提高綜合養護質量。創新養護技術應用,充分利用舊路資源,強化公路養護資源集約節約利用,積極構建農村公路沿線和諧生態,加強公路兩側造林綠化和原生植被保護。
(十)提升農村公路養護規范化信息化水平。編制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手冊,完善技術指導體系相關制度,加強基層人員培訓,促進管理養護規范化、養護作業標準化,全面提升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水平。加強項目庫、信息化建設,強化設計審批、建設(養護)總承包、招投標備案、資金審批等關鍵環節管理,完善項目儲備機制,全面實現數字化網上審查審批備案管理。2021年底,全面上線農村公路綜合管理系統和手機APP終端應用,建立健全農村公路數據庫,固化管理網絡和機制,規范管理流程,并深化衛星遙感新技術融合應用研究,實現傳統的現場監管向衛星遙感監管轉變。
(十一)建立農村公路科學化養護技術體系。樹立“早檢測、早預防、提質量” 的養護理念,完善科學管理機制。加強病害巡查和應急管理,每年開展農村公路路況評定和橋梁檢測。積極推進農村公路路況智能化快速檢測技術,2021年起,縣道和重要鄉道每年不少于一次,一般鄉道和村道5年不少于兩次,建立養護決策體系以及以目標為導向的獎罰機制。適時引進第三方咨詢單位參與,提升養護科學決策能力。強化預防養護理念,分類分區確定預防養護工藝,制定科學的預防養護方案,開展“微病害處治”工程,提升農村公路通行能力。提高養護機械化水平,創新養護新技術應用。加強農村公路路網資產管理系統等建設,運用大數據管理技術,推進自動、智能檢測、無人機、人工智能、物聯網等技術應用,實現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智能化、智慧化。
(十二)加強安全和信用管理。農村公路安全設施要與主體工程落實“三同時”制度,即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各市(區)人民政府要組織公安、應急等職能部門參與農村公路竣(交)工驗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設施的農村公路要制定專項方案,盡快補充完善,同時重視平安路口建設。各級公安機關要積極探索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強農村公路養護市場監管,著力建立以質量為核心的信用評價機制,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并將信用記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依法向社會公開。
(十三)強化法規政策和隊伍建設。嚴格落實《廣東省農村公路條例》要求,強化依法治路理念。農村公路路政管理由各市(區)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各市(區)人民政府要結合實際,建立健全農村公路路政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探索通過民事賠償保護路產路權,建立適合本地情況的農村公路路政管理模式。完善路政管理指導體系,建立縣有路政員、鄉有監管員、村有護路員的路產路權保護隊伍。
按“縣統籌、鄉管理、村監督”的模式,建立健全鄉村道路專管員管理體系。各市(區)人民政府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招募專職鄉村道路專管員,負責一定范圍內的農村公路管理巡查、安全隱患排查、養護監督工作等,所需資金列入本級部門預算經費或經批準的專項資金等既有預算中統籌安排。鄉村道路專管員可優先選用有公路建設養護經驗的企業改制分流人員、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等本地戶籍人員。
(十四)提高農村公路運營水平。加強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建設,推動城鄉客運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進一步提升,落實縣級政府主體責任,強化政策扶持和兜底保障,鞏固鄉鎮和建制村通客車脫貧攻堅成果,確保農村客運線路通鄉暢村、運營穩定。健全農村貨運物流網絡節點,有序推進鄉鎮運輸服務站建設,不斷推動農村客貨運輸高質量發展。
(十五)開展示范創建和示范引領工作。完善“四好農村路”示范創建機制,擴大示范創建范圍,推進示范市、示范縣、示范鎮、示范村、示范路等示范創建工作,強化示范引領作用,推動農村公路高質量發展。積極啟動“四好農村路”示范市創建工作。推進品牌建設,開展“一縣一品牌,一區一特色”工程,支持和鼓勵江海區、臺山市、鶴山市創建省級示范縣以及已獲得省級示范縣的市(區)創建全國示范縣。從2021年開始,市開展“四好農村路”示范鎮創建和命名工作,各市(區)同步開展“四好農村路”示范村創建和命名工作。開展“美麗農村路”建設,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美麗鄉村建設,打造“美麗農村路”經濟帶。推進公路文化建設,深挖彰顯我市特色的公路發展歷程和人文底蘊,推動優秀公路文化傳承和創新。到2021年底,實現每個市(區) 均有“美麗農村路”,到2025年底,實現全市每個鎮(街) 均有“美麗農村路”,“十四五”期間每個市(區)創建不少于該市(區)所轄鎮(街)總數的三分之一的示范鎮(街),示范帶動效應充分發揮。
六、保障措施
(十六)加強統籌領導,落實相關責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將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推進“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一項先行工程,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構,抓好貫徹落實。全市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指導監督,由各市(區)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各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領導,結合本地實際,完善農村公路養護體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在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印發后3個月內制定本級具體的實施方案并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要按照農村公路管理養護權力和責任清單落實責任,大力推進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
(十七)加強監督考核,強化結果運用。市人民政府將農村公路管養工作納入對各市(區)人民政府的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要建立健全對各市(區)人民政府農村公路管理養護考核機制,明確各市(區)人民政府年度考核目標任務,嚴格實行目標考核,重點監督考核責任落實、資金到位、工程質量等情況,并將考核結果運用到養護工程資金分配等方面。各市(區)人民政府要加強對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的督導,充分發揮基層政府和組織在農村公路發展中的作用。
(十八)加強政策宣傳,確保改革到位。各市(區)人民政府要明確改革時間節點,細化政策措施,注重政策宣傳解讀,正確引導社會預期,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保障公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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