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2020年9月市政府印發了《江門市加快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實施意見》(江府〔2020〕32號),提出發展我市人力資源服務業的發展舉措以及給予完備適當的扶持政策,提出了按照“一園多區、離岸服務”總體布局,逐步構建市場化、專業化、信息化、產業化、國際化的人力資源服務體系,培育和打造有特色、有規模、有活力、有效益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引導資本、技術、人才等要素向江門集聚,形成低中高端服務產品相結合的人力資源服務產業鏈。根據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我局制定了《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認定管理辦法(送審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二、法律法規政策依據
《江門市加快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實施意見》(江府〔2020〕32號)。
三、主要內容說明
《管理辦法》正文共五章十七條,主要內容如下:
(一)總則。說明文件制定的依據,明確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定義。
(二)申報條件。明確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認定原則、選拔方式和評選管理部門,申報評選為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7個評選條件和內容。
(三)認定程序。明確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認定的受理時間、申請材料、受理機構、認定考核程序、公開要求等事項。
(四)扶持和管理。明確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權限管理部門,考核制度,獎懲機制和工作經費來源等事項。
(五)附則。由于《江門市加快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實施意見》為本文件的上位法,該文件2021年1月1日實施,有效期5年,即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因此本《管理辦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咨詢電話:0750-3935271
圖解:《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認定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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