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推動新時代審計工作高質量發展 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江門實踐彰顯審計擔當——對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的解讀
【圖解】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2024年8月29日在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
江門市審計局局長 王彥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報告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根據審計法規定和市委審計委員會批準的審計項目計劃安排,市審計局組織對2023年度市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各地區各部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著力推動高質量發展,保持經濟運行平穩。
——財政運行總體平穩。出臺落實加強稅源培植鞏固工作方案,支持稅務部門做好收入組織;加強非稅收入征管,積極爭取上級專項資金、政府債券資金,全市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277.17億元,同比增長5.4%。嚴格管控支出,落實過“緊日子”要求,保障“三保”支出,市級統籌安排省、市涉農資金7.31億元,保障“百千萬工程”重點任務實施。財政平穩運行,基本實現財政預算收支平衡。
——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2023年全市民生類支出達到347.3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比重76.4%。年初安排集中資源投入7.5億元支持推進市十件民生實事,市本級統籌安排建設經費6.53億元(含專項債6.4億元),支持醫療衛生重點項目建設。
——財政管理改革持續深化。推進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改革,修訂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推進預算支出標準體系建設,在全省率先出臺文化場館運維經費預算支出標準;建立扶持企業資金直達機制,首次將扶企資金由市財政直撥到企業,加快資金劃撥。
——審計整改力度持續加大,監督效能顯著提升。相關縣(市、區)、部門和單位認真落實審計整改主體責任,扎實推進上一年度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截至2024年7月底,2022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的262個問題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88個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要求分階段整改和持續整改的74個問題,已完成整改44個,30個正在整改的問題均已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按計劃穩步推進。推動整改金額50.05億元,相關部門單位制定完善規章制度24項。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一)市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
2023年,市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366.16億元、總支出360.98億元;市級政府性基金總收入262.41億元、總支出259.37億元;市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0.97億元、總支出0.83億元;全市社會保險基金總收入431.07億元、總支出431.07億元。審計結果表明,市財政局等部門認真貫徹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進財政預算改革,加強財政資源統籌,保持財政平穩運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財政收入管理不到位,個別執收單位應收未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317.54萬元,部分農業“政銀保”資金專戶利息32.7萬元未上繳國庫。
2.部分專項資金支出進度緩慢。省森林火災應急能力建設項目資金、2022年農村道路客運補貼資金等8項中央和省級專項轉移支付資金3346.58萬元,因未及時制定分配方案、項目前期工作不到位等,截至2024年4月僅支出669.04萬元,支出率為20%。
3.市第三輪農業“政銀保”合作貸款項目管理不到位。未按要求對部分貸款項目開展政府、銀行和保險公司三方實地考核;制度不夠完善,對貸款主體的資格條件未設置可量化指標,導致部分經營不善、信用等級下降的企業納入政銀保范圍等。
4.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不夠完整,2家市廣播電視臺持股企業未納入2023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制范圍。
5.社會保險基金政策執行不夠到位。因部門間信息共享不及時等原因,412名失業人員重復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涉及金額21.35萬元。因系統數據比對錯誤,社保部門誤向174家已注銷或吊銷企業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11.65萬元;向17家不屬于發放對象范圍的鎮屬事業單位等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20.51萬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向21家不屬于發放對象范圍的鎮屬事業單位等返還失業保險穩崗補貼2.64萬元。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
結合經濟責任審計和市本級一級預算單位2023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審查了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部門單位的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并延伸審計部分下屬單位。審計結果表明,有關單位加強預算管理,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市司法局對下屬單位上繳的經營收入101.66萬元未落實專款專用;2022年度“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市級工作經費946.5萬元支出進度慢,當年支出249萬元,支出率僅為26.31%;部分項目結余資金15.63萬元超過2年仍未上繳財政;超范圍列支業務接待費1.99萬元及無接待清單報銷公務接待費6.25萬元;培訓費支出超預算16.62萬元。
2.廣東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預算編制不完整,未將貸款戶資金、利息收入和租金收入等納入預算編制,涉及金額17622.52萬元;7個政府采購項目110.3萬元未納入政府采購預算。教育收費未落實“收支兩條線”管理,有1066.6萬元未按規定上繳財政;未執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將省級教育發展專項(新強師工程)第二批資金143萬元撥至基本賬戶,尚有71.46萬元未支出。
3.團市委下屬單位未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涉及金額88.8萬元。團市委未對2022至2023年度10項社會工作購買服務開展事中監控和事后評價工作。
4.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下撥的部分專項資金支出進度緩慢。2023年3月下撥給各縣(市、區)的市級人才專項資金2529.86萬元,截至2023年底支出688.06萬元,支出率27.2%;2023年7月下撥給各縣(市、區)的市級就業創業資金170萬元,支出99.86萬元,支出率58.74%;市人才中心于2023年7月下撥蓬江區和江海區市級“就業創業專項資金”各25萬元,2023年支出率均為零。
(三)縣級財政管理審計。
組織對臺山市、恩平市2023年度財政管理和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臺山市、恩平市政府不斷強化財政管理,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優化支出結構,保障財政平穩運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財政預算管理不到位。臺山市、恩平市預算調整報批不及時,部分調增項目在預算調整批復前已完成。臺山市、恩平市稅務經費管理不規范,預算編制未細化到項目,資金未實行集中支付,涉及金額17433.56萬元。
2.財政收入征收不及時。臺山市、恩平市部分執收單位未及時追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非稅收入5919.87萬元。臺山市、恩平市個別鎮(街)部分生活垃圾處理費等非稅收入未上繳財政,涉及金額1753.28萬元。
3.財政支出不規范。一是臺山市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超出人大審批的調整預算,涉及金額32937萬元。二是截至2024年4月,臺山市有27項專項資金支出進度低于50%;恩平市有30項專項資金支出進度低于50%。三是臺山市、恩平市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等政府性基金超范圍用于支付PPP項目運營服務費等,涉及金額11904.71萬元。四是臺山市、恩平市個別鎮(街)部分超出補償辦法范圍和標準的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未按程序報批,涉及金額880.93萬元。
4.預算績效管理不夠完善。恩平市部分重點資金績效目標未提交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查;部分新增項目未開展事前績效評估;第三方機構績效評價工作不到位,部分項目在未按要求設置可量化的績效目標、佐證材料不足的情況下仍通過考核。
5.國有資產管理不規范。臺山市財政部門未將政府對6家國有企業的股權投資納入總預算會計核算,涉及金額21050萬元。恩平市屬國有企業有418處房產及17處土地,由于資產權屬不清、資料不全等原因未辦理產權登記。
(四)鎮級財政管理審計。
結合經濟責任審計,審計了江海區禮樂街道、開平市馬崗鎮、鶴山市桃源鎮、恩平市那吉鎮財政收支管理情況。審計結果表明,有關鎮(街)認真落實上級決策部署,規范財政收支管理,保障各項經濟發展和社會管理工作落實。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財務管理不規范。3個鎮(街)應收未收生活垃圾處理費、租金收入等672.09萬元。3個鎮(街)未及時將生活垃圾處理費、城市道路占用費等非稅收入822.42萬元上繳財政。個別鎮(街)居家養老服務運營補助等民生資金14.96萬元閑置,未能發揮效益。
2.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3個鎮(街)的112項經營性資產未登記入賬,涉及房屋建筑面積11315.9平方米,土地、林地面積5228.27畝。個別鎮(街)長期未對多個鎮屬水電站資產進行盤點,存在家底不清的情況。
3.建設工程管理不嚴。2個鎮(街)部分項目驗收不到位,結算工程量與實際不符,涉及多計工程款6.8萬元。個別鎮(街)2個工程項目以高于投標報價簽訂合同,導致多結算工程款2.37萬元;1個項目提前支付工程款27.13萬元。個別鎮(街)14項工程合同未按規定預留質量保證金。個別鎮(街)部分綠化項目后期管護不善,部分樹木死亡或被砍伐,造成經濟損失約5.53萬元。
4.公車使用不規范。2個鎮(街)存在長期借用下屬單位車輛的情況。3個鎮(街)存在用車臺賬和平臺登記信息不匹配的情況。個別鎮(街)公務用車未實行“一車一檔”管理。
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使用審計情況
組織開展市2022至2023年6月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審計結果表明,有關縣(市、區)、部門和單位積極發揮專項債券資金帶動擴大有效投資的作用,加快資金支出使用,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4個縣(市、區)13個項目違規提前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額8621.56萬元。
(二)2個縣(市、區)因部分項目前期準備工作不到位、施工進度滯后、未及時完成結算審核等原因導致資金未及時使用,涉及金額49946.55萬元。
(三)5個縣(市、區)部分工程建設程序不合規,29個項目未取得規劃許可或施工許可已開工建設;19個項目存在邊設計邊施工的問題。
(四)個別縣(市、區)醫院使用專項債券資金購置的部分醫療設備因缺乏相應技術人員和使用場地等原因閑置或低效使用。
三、政策落實和重點項目審計情況
(一)招商引資政策落實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對招商引資政策落實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重點審查了蓬江區、恩平市2015至2020年期間招商引資政策制定和執行情況、引進項目管理和質效情況等。審計調查結果表明,上述2個縣(市、區)能結合地方實際,在2015至2020年期間出臺一系列推動招商引資優質發展的政策文件,積極開展招商引資工作,在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獎補政策不夠完善。蓬江區、恩平市未將江門市規定的建筑密度最低標準作為申請工業扶持獎補資金的條件。
2.蓬江區、恩平市對投資協議合規性審查不嚴。有9份協議未約定投資強度指標;有27份協議未約定產值、畝產稅收等重要績效評價指標;有30份協議未約定開工時間、竣工時間、投產時間、達產時間等必要期限指標。有26份協議約定的投資強度、57份協議約定的開工或竣工期限、6份協議約定的畝產稅收指標等與土地出讓合同約定不一致。
3.土地供后監管機制不夠完善。蓬江區、恩平市尚未建立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有關部門數據未實現共享互通,未及時掌握企業投資建設情況和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業嚴格履約,存在部分項目履約不到位的情況。蓬江區、恩平市25個項目未按期動工;29個項目建設滯后,未按期竣工;12個已竣工項目容積率不達標;34個項目未按期投產;14個項目投資強度不達標。
(二)市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政策落實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組織開展市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政策落實情況審計調查。審計調查結果表明,各縣(市、區)、各部門單位能加快培育壯大先進制造業集群,優化重點企業培育與服務,積極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政策措施制定不夠及時,3個縣(市、區)出臺先進制造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緩慢,2個縣(市、區)滯后于工作方案時間要求2年,1個縣(市、區)仍未按要求出臺規劃。
2.獎補資金管理不嚴。3個縣(市、區)未及時發放省級及市級企業獎補資金403.83萬元。2個縣(市、區)科工商務部門對企業獎補資金申報資料審核不到位,多發放2家企業獎補資金35.25萬元,少發放1家企業獎補資金43萬元。5家企業對獎補資金未實施專賬核算。
3.主管部門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對企業管理平臺填報更新信息把關不嚴,4家企業連續兩年未填報核心指標數據,有20家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以及52家創新型中小企業未按規定更新信息。發改部門未能及時跟進企業的節能驗收情況,4家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未進行節能驗收已投產。
(三)市大型產業集聚區3個先行啟動區建設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對江門大型產業集聚區3個先行啟動區建設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調查,重點審查了蓬江—鶴山先行啟動區、新會智造產業園先行啟動區和高新區—三江睦洲聯動發展先行啟動區2022年至今的規劃和配套建設、招商引資等情況。審計調查結果表明,有關縣(市、區)、部門單位能按照市政府統一規劃布局,采取積極措施推動先行啟動區發展,逐步完善基礎配套設施,推進項目落地。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規劃和配套建設緩慢,4個縣(市、區)未在規定期限完成3個先行啟動區產業規劃、概念規劃;11個重點基礎配套項目建設未按目標時限完成。
2.工程建設管理不規范,3個基礎配套建設項目基建程序缺失,如未辦理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未取得施工許可已開工等;部分道路工程未竣工驗收即開放使用。
3.4個招商項目因土地供應未到位導致延期動工。
(四)市普通國省道新改建及養護工程建設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對市普通國省道新改建及養護工程建設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重點審查了國道G325線開平百合至恩平圣堂段改建工程等10個項目工程建設管理、工程概(預)算執行等情況。審計調查結果表明,有關部門單位積極推進江門市普通國省道新改建及養護工作,努力推動公路網絡更加完善。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部分項目清表厚度、清淤范圍、交通組織、綠化等設計不合理,增加投資1334.56萬元。
2.部分項目對工程造價審核不嚴,挖石方單價虛高、棄方運距偏高、工程量計算錯誤等導致多計造價1709.27萬元;部分項目設計費調整系數選取錯誤,多計設計費用26.43萬元;個別項目多計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費2.25萬元。
3.建設項目管理不規范,局部建設方案調整時勘察設計單位未及時補充勘察;9項變更內容未及時辦理審批手續,涉及金額99萬元;2個項目施工單位提交的履約保函在項目交工驗收前已失效,建設單位未及時要求其重新提供保函。
(五)市河流治理工程建設情況專項審計調查。
對市河流治理工程建設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重點審計了潭江及部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的建設成本控制、工程建設管理等情況。審計調查結果表明,有關部門單位基本能按基建程序推進項目建設,提升重要河段防洪能力。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造價文件審核進度嚴重滯后,3個項目預算自開工時間起長達4年11個月仍未完成審核;3個項目結算自2021年10月完工驗收后至2023年10月仍未完成審核。
2.項目建設成本控制不到位,部分項目因工程量計算錯誤等導致多計工程造價7071.57萬元;部分工程成本費用計算依據不足,缺方案、圖紙、現場工程量確認單等,涉及金額3449.64萬元;個別項目未按合同約定扣回預付款328.17萬元。
3.工程建設管理不嚴,部分工程未嚴格按圖紙施工;部分在建工程由于道路規劃影響取消實施,造成部分已施工的工程需拆除,涉及金額73萬元;部分混凝土護坡存在空鼓、開裂、沉降等質量問題;部分治理工程河段后期管護不到位,重新淤積并長滿雜草。
4.工程招標管理不規范。個別項目違規設置招標條件,將特定地區、特定行業協會頒發的誠信證書作為資格條件。個別項目違規選派行政人員參與本部門負責監督的項目評標委員會。
四、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審計情況
組織開展恩平市第二人民醫院、新會區羅坑鎮中心衛生院等7家基層衛生院2022至2023年6月財務收支情況審計。審計結果表明,相關基層衛生院基本能按照國家政策履行本區域基本醫療以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等職能,提升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水平。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部分基層醫院收費管理不規范。7家基層衛生院存在診療不規范、重復收費、違規加成等問題,涉及金額734.41萬元。3家基層衛生院違規使用限二級以上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1.76萬元。6家基層衛生院獎勵性績效工資與檢查、檢驗收入掛鉤。
(二)固定資產管理不到位。4家基層衛生院長期未對資產進行盤點,部分固定資產賬實不符;個別基層衛生院部分新建手術室和購置醫療設備閑置。
五、國有資源及資產審計情況
(一)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審計。
組織開展臺山市自然資源資產審計,結合江海區禮樂街道等4個鎮(街)的經濟責任審計,關注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情況。審計結果表明,有關縣(市、區)、鎮(街)能較好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職責,加強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閑置土地認定不到位。臺山市未按規定對閑置土地進行認定,涉及8宗土地共407.69畝。
2.用地管理不規范。臺山市自然資源部門未督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經營者落實設施農用地備案制度,2022年新增未備案設施農用地4520.85畝。恩平市那吉鎮等3個鎮(街)未完成違法用地整治,涉及53宗192畝。
3.養殖用海監管不到位。臺山市部分海水養殖入海排污口未及時開展排污口整治工作。
4.水污染防治不到位。臺山市農村污水治理工作開展進度慢,未按期完成部分村的農村污水治理任務。江海區禮樂街道、鶴山市桃源鎮2個鎮(街)6個河流考核斷面水質未能穩定達標。
5.環衛服務項目管理不規范。臺山市環衛服務采購項目部分評標條款設計不合理,超出項目實際需求;環衛服務采購項目簽訂的合同期限超出政府采購合同履行期限最長3年的規定。
6.部分鎮(街)收費項目管理不到位。臺山市8個鎮(街)未經上級政府批準自行制定或調整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臺山市3個鎮(街)應付未付污水處理服務費511.6萬元。
(二)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審計。
組織對市司法局、江門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等部門單位的行政事業性資產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有關部門單位能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提高國有資產使用績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2個單位未定期清查盤點固定資產,固定資產賬實不符。3個單位未及時將部分已完工項目登記入固定資產賬。1個單位未及時處理待報廢電腦、打印機等固定資產。1個單位應收未收租金65.51萬元。
六、審計移送的違法違規事項情況
2023年以來,審計共發現并移送違法違規問題線索81件,主要涉及工程項目虛構計量、設備采購價格虛高、少繳漏繳稅款等問題。有關事項正在辦理中。
七、審計建議
(一)加快推動重要政策重點項目落地見效。搶抓“大橋經濟”黃金機遇,縱深推進新階段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結合地方實際情況制定科學、可行、合理的政策;強化要素保障,及時兌付政策獎補資金;嚴格政策后續監管,協調解決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推動項目盡快建成投產。突出抓好醫療、社保等民生領域重點工作,規范醫療行業收費,切實保障群眾權益。
(二)強化預算剛性約束,加強財政收支管理。加強非稅收入執收管理和監督,及時追收應繳未繳非稅收入。加快專項資金支出進度,及時分配和下達資金;強化事前績效評估、過程追蹤問效,對管理不到位、資金使用低效等問題及時糾正,充分發揮專項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專項債券資金安全、規范、高效使用,推動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切實發揮專項債券的投資拉動力作用。
(三)強化國有資源資產管理。做好國有資產及時登記、定期盤點、賬實核對等工作,摸清家底、強化日常管護,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加大依法用地、用海的宣傳力度,嚴格執法,強化對土地、海洋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監管。
(四)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和監督。加強事前績效審核,從源頭節省投資;加強合同履約管理,提高預結算審核水平,加強建設成本控制,避免多計多支。強化工程建后管護,確保政府投資項目發揮效益。
對本報告反映的具體審計情況,市審計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審計報告,有關地區、部門和單位正在積極整改;對涉嫌違法違規線索,已按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查處。下一步,市審計局將加強跟蹤督促,按有關規定報告全面整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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