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鏈接: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與證書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圖解鏈接:《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與證書管理實施細則》和《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考務管理辦法》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與證書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和《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考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0年7月1日施行,有效期5年。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實施細則》和《辦法》出臺的意義是什么?
《實施細則》和《辦法》的出臺,進一步加強了對安全考試工作的全過程管理,有效減輕了群眾和企業負擔,有利于提高安全生產考核工作的標準化和規范化水平,有利于加強安全生產領域專業化隊伍建設,有利于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推動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實施細則》和《辦法》有哪些亮點?
《實施細則》和《辦法》在培訓和考試機構監管、考務管理、證書管理等方面都作了優化和創新:一是取消了安全主任考核等規定,更符合上位法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要求;二是進一步優化申請和復審換證手續,提升了服務質量;三是進一步優化了審核審批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四是進一步加強了考試點的監督管理,對考試點建設、維護等都提出了新要求,健全了考試機構建設標準化管理;五是創新采用了網絡技術和電子證書,更加方便群眾。
三、《實施細則》和《辦法》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適用于廣東省行政區域內負責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含倉儲經營)企業、納入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及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等工作。
四、哪些單位負責組織安全生產資格考試?
安全生產資格考試由各地級以上市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其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資格考試工作(除中央駐粵和省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認定外)。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委托各地級以上市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廣東省行政區域內中央駐粵和省屬企業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 )資格認定。
五、考試采用什么樣的形式?
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試在考試點通過國家統一的考試信息平臺進行閉卷考試,特殊情況下可采用計算機生成的紙質試卷考試,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80分以上為合格。
實際操作考試在驗收合格的考試點進行,采取現場實際操作或仿真模擬操作等方式,由考評員現場進行考核,滿分100分,80分以上為合格。
六、證件的有效期方面有哪些注意事項?
考核合格證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的,應當于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考核發證部門申請辦理延續手續。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1次。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或者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換證的,應當于有效期屆滿60日前向考核發證部門申請辦理延續手續。
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部門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部門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
七、《實施細則》和《辦法》提出了哪些保障措施?
一是細化考務人員相關規定。明確提出考務人員不得承擔由本人或所屬單位參與培訓的、或有近親屬及利害關系人參加的、或所屬單位職工專場的考試任務。考務人員如發現以上情形的,應當停止考務工作并立即告知考試機構,由考試機構另行安排。
二是明確考試點有關要求。考試應安排在符合國家和省設置標準并經省級或市級考試機構驗收通過的考場進行,考試點接受所屬考試機構的組織管理,市級考試機構需每2年對通過驗收的考試點進行復查,保證考試點設備設施正常。同時明確了考試點的安排和考試前需進行的準備工作。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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