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文本:江門市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醫療服務價格規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
圖解:江門市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醫療服務價格規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
各縣(市、區)醫保局(分局),市醫保中心,各公立醫療機構、定點醫療機構:
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醫療服務價格規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粵醫保函〔2025〕205號)要求,為規范連續動態血糖監測和結核分枝桿菌核酸檢測等相關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推動檢查檢驗類項目價格水平更加公平合理,促進地區間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水平相對均衡,減輕人民群眾看病就醫負擔,現就開展我市醫療服務價格規范治理(第六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按照治理目標要求,調整我市連續動態血糖監測項目價格(詳見附件),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執行時在不超過我市政府指導價范圍內按規定自主確定具體醫療服務價格,不得上浮,下浮不限。結核分枝桿菌"rpoB基因和突變檢測(實時熒光PCR法)、結核分枝桿菌耐藥基因檢測和分枝桿菌鑒定-熒光PCR熔解曲線法為新增試行期項目,各縣(市、區)醫保部門指導屬地醫療機構主動下調備案價格至治理目標水平及以下。同一地區不同等級醫療機構之間價格保持相對協同。
二、請各縣(市、區)醫保局(分局)做好有關政策落實工作,加強對屬地醫療機構項目和價格執行的指導監督。密切關注治理后項目服務量和總費用變化情況,防范同類可替代項目服務量激增,防止設備耗材迭代后以申報新增項目等形式變相回潮。
本通知自2025年10月15日起執行,此前價格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1.江門市連續動態血糖監測等項目價格表
2.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醫療服務價格規范治理(第六批)的通知
江門市醫療保障局
2025年10月10日
江門市政府門戶網站
粵公網安備 44070302000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