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2021〕19號
沒有編號
蓬江區、江海區、新會區人民政府,市有關單位:
為健全和更新江門市市區公示地價體系,充分發揮基準地價對土地市場建設、土地資產權益保護和土地宏觀調控等方面的重要支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土地出讓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要求,現對江門市市區國有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基準地價進行調整,調整后的基準地價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自然資源局反映。
2018年8月8日頒布的《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江門市市區城鎮國有建設用地基準地價的通知》(江府〔2018〕17號)和2018年10月29日頒布的《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江門市市區國有農用地基準地價的通知》(江府〔2018〕24號)自本文實施之日起廢止。
附件:1.江門市市區國有建設用地基準地價更新成果
2.江門市市區國有農用地基準地價更新成果
江門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6日
圖解: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江門市市區國有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基準地價的通知
解讀文本: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江門市市區國有建設用地和農用地基準地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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