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解讀:關于修改《江門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及延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圖解:關于修改《江門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及延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JMBG2025006
江環〔2025〕13號
關于修改《江門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及延長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各縣(市、區)政府、市直相關部門:
《江門市聲環境功能區劃》(以下簡稱《區劃》)有效期將于2025年2月28日屆滿,且其部分適用依據也已發生變化,按照《江門市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江府辦〔2022〕2號)第五十六條的規定,并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決定對《區劃》進行修改和調整如下:
一、將《區劃》中“《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修改為“《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環境保護部令第44號)”修改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
二、將《區劃》有效期延長至2027年2月28日。
特此通知。
附件:關于印發《江門市聲環境功能區劃》的通知(江環〔2019〕378號)
江門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2月14日
附件:
粵公網安備:44070302000670